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名单中的考生(详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早7:00。
集合地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5号)。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抵达集合地点,逾期不到者按自愿放弃体检、录用考察及录用资格处理。
2.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笔试或面试均可)、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背面贴好双面胶,用于现场粘贴体检表)、签字笔(黑色)。体检费用男生720元、女生732元,由体检医疗机构收取现金,不设电子支付渠道。考生须另行准备适量现金,防止特殊情况额外加项费用不足(体检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按标准收取)。
3.体检前请清淡饮食,禁酒,禁食血制品,注意休息。体检当日禁食水。体检当日不应离开哈尔滨市,以便进一步检查。
4.衣着轻便,尽量不要穿戴含有金属及纽扣的外衣,不要佩戴首饰,不得披散头发。禁止家属进入体检部门。
5.如有怀孕、备孕体检者,体检项目不能当日完成的必须提前告知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联系医院并告知其特殊情况。备孕者与单位说明情况,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参检。
6.如有重大疾病手术术后需提供手术病例(手术所在医院病案室复印带红章)。
7.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8.体检结束后不得向体检单位及医务人员询问体检结果,一旦发现视为违规体检无效处理。
五、注意事项
1.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电话通知并沟通确定有关复检事宜,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错失复检资格,按自愿放弃体检、录用考察及录用资格处理。
2.体检合格考生,应准备好资格确认时使用的有关材料原件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将于近期开展录用考察工作,具体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
3.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合理安排有关行程,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织实施体检工作。
咨询电话:0451—82360543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xlsx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30日
原文标题: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25年度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mkxh=1&dsdm=&tzid=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