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农垦检察机关2025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报考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建三江人民检察院、红兴隆人民检察院职位,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员公示的考生。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5年5月6日。参加体检人员请于体检当日早6:50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门口集合(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0号)。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抵达集合地点,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面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面贴好双面胶,用于现场粘贴体检表)、黑色签字笔。
3.体检费用男生720元、女生732元,由体检医疗机构收取现金,不设电子支付渠道。考生须另行准备适量现金,防止特殊情况额外加项费用不足(体检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按标准收取)。
4.考生到达集合地点后,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规定,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或扰乱体检秩序行为;体检期间,考生手机等通讯设备需关机上交;考生亲友不得随行。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前一日清淡饮食、限高脂高蛋白饮食、忌酒、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前8—12小时禁食、水,不得饮酒、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不应离开本市,以便进一步检查。
6.衣着轻便,尽量不要穿戴含有金属及纽扣的外衣,不要佩戴首饰,不得披散头发。
7.适合自己的眼镜,佩戴隐形眼镜者需要自行带好护理用品(视力有特殊要求单位除外)。
8.如有怀孕、备孕体检者,体检项目不能当日完成的必须提前告知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联系医院并告知其特殊情况。备孕者与单位说明情况,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参检。
9.因经期未能完成当日体检的女性考生,待经期过后3—5天联系招录单位负责人员进行补检。
10.如有重大疾病手术史需提供手术病例(应在手术所在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印章)。
11.考生不得向体检单位及医务人员询问体检结果,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有任何疑问可以与用人单位沟通。
咨询电话:0451-58630083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
2025年4月30日
原文标题:农垦检察机关关于黑龙江省2025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mkxh=1&dsdm=&tzid=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