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约束权和强制监护权
《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
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
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黑龙江招警报考指导
人民警察法备考攻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权限(九)
黑龙江华图 | 2021-12-03 09:28
收藏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