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需要解决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接收军转干部不再增加编制和超编进人,应当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的范围内进行,按照专业要求进行配置。在实际运行中,一方面可以通过总体减少转业安置数量来实现控制编制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四个优先”和“直通车”安置,优先安排、保障这些人的岗位和编制。至于其他普通军转干部,我们应该对编制方面做好充分思想准备。当然,鼓励大家到基层去、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那些地方不但编制好落实,也是缺干部、拥有更大发展空间的。至于进大城市会不会比过去抬高门槛,我认为应不会在《安置条例》里体现,这本来就是各安置地自己的事情,结合实际发挥各自主动性吧。